出生證明申請說明
取件時應攜帶證明文件
中文出生證明(首次申請):
(1)產婦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
(2)配偶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
(3)外籍身分請攜帶居留證正本
中文出生證明(申請補發):
產婦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
英文出生證明:
(1)嬰兒護照正本(無護照請提供英文戶籍謄本-三個月內)
(2)產婦護照正本
(3)配偶護照正本
(4)西元2004年(民國93年)以前出生者,請附中文出生證明(於原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申請)。
代理人申請:
(1)依上述中/英文出生證明所需提供之文件
(2)產婦之委託同意書
(3)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
收費說明
中文出生證明(首次申請):
前兩份免費,第三份以上每份100元。
中文出生證明(申請補發):
每份100元。
英文出生證明:
每份300元。
***國際醫療中英文出生證明(首次申請及申請補發)依國際醫療收費標準計費***
我已經詳閱以上說明且充分了解 , 願意配合相關規定並備妥相關證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