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供應莫德納(Moderna)次世代(雙價)疫苗】
★敬請詳閱注意事項
請詳閱:
1. 接種對象:
(1) 第1次追加劑(第三劑):滿12歲,且完成基礎劑第2劑且間隔滿12週(84天)。
(2) 第2次追加劑(第四劑): 滿12歲,且與第1次追加劑間隔滿12週(84天)。
(3) 第3次追加劑(第五劑):滿18歲符合下列一項,且與第2次追加劑間隔滿12週(84天)。
A. 50歲以上成人(40歲以上原住民):原住民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與副本留存。
B. 醫事人員:檢附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正本。
C. 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:須檢附2個月內勞健保投保證明正本與副本供留存。
D. 機場港埠、居家檢疫相關工作人員及航空機組員/船員、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:請提供職員證或在職證明等職業相關文件正本與副本供留存
E. 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之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者(需提具相關就醫紀錄或診斷證明,並進行評估身體病情穩定後接種)
F. 因外交、 公務、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者(需提供機票,另提具邀請單位邀請證明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或公司同意出國證明(3擇1))
2.
如曾確診為新冠肺炎感染者,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起3個月後,再接續完成新冠疫苗接種,以延長疫苗保護力
3. 證件:身分證(居留證)、健保卡、接種黃卡。
4. 地點: 汝川大樓3樓300診前報到。
5. 截止受理時間:上午診為11:00、下午診為16:10。
6. 初診者須先攜帶身分證(居留證) 及健保卡至汝川大樓一樓服務台建立病歷資料。
7. 未滿18歲者需由家長陪同施打。
8. 18歲以上但未滿20歲者,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到場,或提供其簽屬的同意書正本供留存;同意書請自行至疾管署網站下載填寫。
9. 每劑接種量為0.5 mL( 含25 mcg 原型株及25 mcg 變異株mRNA)
10. 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可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;或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。
11. 國外疫苗接種紀錄,請務必與衛生所聯繫,先完成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(NIIS)補登作業。